移動水上樂園的盈利除了門票之外,還有其他盈利方式。如自營類產品的收入、場地的招租類收入、廣告收入、游泳班培訓、聯合活動舉辦、電視臺聯合舉辦沖關活動等。鄭州臥龍公司將會依據每個客戶場地的實際情況幫助客戶從這幾個方面去進行盈利方案的設計。
一、自營類產品的收入
該項收入主要包括游泳用品(如泳衣、泳帽、泳圈、泳鏡、水上漂浮小玩具等)的售賣、泳圈的出租、玩具(如氣球、毛絨玩具、吹泡泡等小玩具)的售賣、飲料(如瓶裝水飲料、自制杯飲料)的售賣、簡餐(如爆米花、烤腸、炸牛肉/羊肉串、薯條、電烤雞肉/羊肉/牛肉串、鐵板魷魚/雞肉/羊肉/牛肉串)的售賣等。
二、場地的招租類收入
移動水樂園經營者可向社會進行攤位招租,可以設置的攤位有:兒童游戲類如擲圈、投球、打氣球等,兒童體驗游戲類如石膏白坯填色、填色油漆畫、珠串,兒童用品售賣類如兒童玩具的售賣、兒童服裝、文具、家居用品的售賣,當地特色產品類如有當地特色的民族文化服飾、銀飾、樂器、裝飾品等等。
三、廣告收入
該項主要包括場地內、外廣告位招租及場地沖關活動冠名權的招租等。
四、游泳班培訓的收入
例如:游泳班可安排在上午時段,每個泳池可以聘1-2個游泳教練,收費標準可根據當地情況。
五、聯合活動舉辦
可聯合當地飲料、食品、電子產品、金融、通訊等產品公司在場地舉辦活動,按場次收費,同時上升樂園人氣。